據新華社電 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由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制定的《軍隊獎勵和表彰管理規定》日前印發全軍和武警部隊,並將於8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軍首部將獎勵和表彰兩種褒揚形式作為整體進行系統規範的專門法規。《規定》明確軍隊所稱獎勵,是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規定的對單位和個人給予嘉獎,記一、二、三等功,授予榮譽稱號;所稱表彰,是指團以上賣房子單位、各級機關以通報形式對單位和個人給予褒揚,表彰一律不發獎金。
  《規定》提出,大幅壓縮對領導幹部和住商情趣用品機關的獎勵表彰。  (原標題:大幅壓縮對領導幹部的獎勵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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