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閑店女老闆被找茬“警察”嚇壞了
  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餘皓 通訊員閔芮 董新艷 馮君
  一名無所事事的混混,假冒警察去查處一家休閑店,拙劣詐術竟將女老闆嚇著,後再以如簧之舌騙得女方誤認為尋到“保護傘”,送煙送錢及至委身相許示謝。
  記者昨日得知,這名被戳穿身份的男子,被東西湖區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入獄1年半。
  假扮警察去詐休閑店
  40歲的男子劉某,無固定職業,整日無所事事。今年3月的一天,他路過東西湖區吳家山的一家休閑店時,突然動起歪腦筋:像這類店面,多少會有點打擦邊球的勾當,不妨去“詐一下”。
  “我是分局治安隊的,姓劉。你這店子這幾天不要開了……”劉某先是喊出開店的李小姐,嚷嚷幾句後大搖大擺離開。兩天后,他再來該店,見店內果然還在營業,就裝模作樣拍照“取證”,一邊還大聲訓斥李小姐:“你做的什麼生意,自己清楚。要你關門還不關,小心我封你的店。”
  李小姐被嚇著了,趕緊關店門,還偷偷塞給劉某一包煙。見對方已上鉤,劉某又故意緩和臉色安撫:“以後註意著點,把你電話給我,有事我聯繫你。”
  誤當靠山竟委身相許
  此後幾天,劉某果然開始打電話給李小姐“通風報信”,李小姐受寵若驚。
  3月23日,他又給李小姐打電話,稱治安隊正在掃黃,這個店子已在公安治安網上掛號,馬上將被清查,“我會想辦法找隊長,幫忙擺平這事”。李小姐聞聽,感激之下竟主動表示見劉某,除了給這位“劉警官”送上兩包煙、400餘元現金外,更以身相許以加深與“劉警官”的感情。
  此後,李小姐將找到“警察”靠山的事說給朋友聽。朋友大驚:真正的警察怎會這樣做?此人多半是個騙子!李小姐這才想到報警,民警抓獲劉某後真相大白。東西湖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劉某冒用警察身份騙財騙色,不僅對受害人造成侵害,更大大損害人民警察和公安機關的形象,當以招搖撞騙罪處以重罰。
  昨日,辦理該案的檢察官分析此案時稱,劉某既無制服也無警察證件,僅憑三寸不爛之舌威逼利誘,就讓對方相信了警察身份,其實就是抓住李小姐開休閑店的心虛心態。如果她開店辦證照,經營項目堂堂正正,又何懼別人來查處呢?
(原標題:休閑店女老闆被找茬“警察”嚇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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